担保人想撤销担保该咋办
衢州衢江律师
2025-06-03
担保人撤销担保的途径如下:
1.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,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,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。
2.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,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担保,担保人可请求撤销合同。
3.保证期间内,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诉讼、仲裁,保证人免责。
4.经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,可解除担保合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担保人撤销担保有多种可行途径。在债权债务关系中,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却未获担保人书面同意,担保人对加重部分无需担责;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,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担保人,担保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;在保证期间,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诉讼、仲裁,保证人可免责;经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能解除合同。
为顺利撤销担保,建议担保人:
1.密切关注主合同变更情况,若有变更及时审查是否经自己书面同意,若未同意保留相关证据。
2.遭遇骗保、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。
3.留意保证期间,若债权人未按规定要求保证人担责,主动主张免责。
4.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积极沟通,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,签订书面协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担保人撤销担保可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书面同意、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或债权人欺诈胁迫、保证期间债权人未按规定要求保证人担责、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这四种途径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却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时,加重部分责任担保人无需承担。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担保,担保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合同。在保证期间内,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诉讼或仲裁,保证人可免除责任。此外,经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也能解除担保合同。这些规定保障了担保人在特定情形下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在担保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有相关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却未获担保人书面同意时,担保人对加重部分无需担责,这是为保障担保人合法权益,避免其在不知情情况下承担额外风险。
(2)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,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担保人提供保证,担保人可借助法律手段,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合同,这体现了法律对违背真实意愿的担保行为的否定。
(3)在保证期间内,债权人未按规定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采取诉讼、仲裁措施,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,这促使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。
(4)经过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,能解除担保合同,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。
提醒:担保撤销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主合同变更未经书面同意,担保人留意变更后加重的部分,保留相关证据,在被要求承担责任时,可主张对加重部分不担责。
(二)遇到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提供保证的情况,收集好欺诈、胁迫等相关证据,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担保合同的请求。
(三)在保证期间,若债权人未对相应保证人按规定主张权利,保证人可主动告知债权人已免除保证责任。
(四)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解除担保合同时,要与债权人积极沟通,取得其同意,并签订解除担保合同的书面文件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,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,协商变更主合同内容,减轻债务的,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;加重债务的,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。
1.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,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,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。
2.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,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担保,担保人可请求撤销合同。
3.保证期间内,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诉讼、仲裁,保证人免责。
4.经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,可解除担保合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担保人撤销担保有多种可行途径。在债权债务关系中,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却未获担保人书面同意,担保人对加重部分无需担责;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,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担保人,担保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;在保证期间,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诉讼、仲裁,保证人可免责;经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能解除合同。
为顺利撤销担保,建议担保人:
1.密切关注主合同变更情况,若有变更及时审查是否经自己书面同意,若未同意保留相关证据。
2.遭遇骗保、欺诈、胁迫等情况,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。
3.留意保证期间,若债权人未按规定要求保证人担责,主动主张免责。
4.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积极沟通,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,签订书面协议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担保人撤销担保可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书面同意、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或债权人欺诈胁迫、保证期间债权人未按规定要求保证人担责、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这四种途径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却未获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时,加重部分责任担保人无需承担。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取担保或债权人欺诈胁迫担保,担保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合同。在保证期间内,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诉讼或仲裁,保证人可免除责任。此外,经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也能解除担保合同。这些规定保障了担保人在特定情形下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在担保方面遇到复杂问题或有相关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却未获担保人书面同意时,担保人对加重部分无需担责,这是为保障担保人合法权益,避免其在不知情情况下承担额外风险。
(2)若主合同当事人串通骗保,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担保人提供保证,担保人可借助法律手段,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合同,这体现了法律对违背真实意愿的担保行为的否定。
(3)在保证期间内,债权人未按规定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担责,或未对一般保证人采取诉讼、仲裁措施,保证人可免除保证责任,这促使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。
(4)经过债权人同意,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,能解除担保合同,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。
提醒:担保撤销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主合同变更未经书面同意,担保人留意变更后加重的部分,保留相关证据,在被要求承担责任时,可主张对加重部分不担责。
(二)遇到主合同当事人串通或债权人欺诈、胁迫提供保证的情况,收集好欺诈、胁迫等相关证据,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担保合同的请求。
(三)在保证期间,若债权人未对相应保证人按规定主张权利,保证人可主动告知债权人已免除保证责任。
(四)债务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解除担保合同时,要与债权人积极沟通,取得其同意,并签订解除担保合同的书面文件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九十五条规定,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,协商变更主合同内容,减轻债务的,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;加重债务的,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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